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攝制類(lèi)和編導類(lèi)專(zhuān)業(yè)統一考試違規考生處理公告
2019-12-22 17:46:03網(wǎng)絡(luò )整理
根據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第二十五條規定,現將在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攝制類(lèi)和編導類(lèi)專(zhuān)業(yè)統一考試中,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的考生號、考試科目、違規事實(shí)、擬處理意見(jiàn)、處理依據公告如下?忌鐚λJ定的違規事實(shí)存在異議,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。公告期滿(mǎn)后,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。
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:0571-88907595、88907575。
浙江省教育考試院
2019年12月20日
考生號 |
考試科目 |
違規事實(shí) |
擬處理意見(jiàn) |
處理依據 |
20331107130163 |
攝制類(lèi) |
將試卷、答卷(含答題卡、答題紙等)、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(chǎng) |
取消攝制類(lèi)的考試成績(jì) |
第五條、第九條 |
20330111130061 |
編導類(lèi) |
將試卷、答卷(含答題卡、答題紙等)、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(chǎng) |
取消編導類(lèi)的考試成績(jì) |
第五條、第九條 |
20332521130039 |
編導類(lèi) |
將試卷、答卷(含答題卡、答題紙等)、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(chǎng) |
取消編導類(lèi)的考試成績(jì) |
第五條、第九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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