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:2012高考考場(chǎng)草稿紙帶出考場(chǎng) 取消該科成績(jì)
2012-05-29 11:08:42成都商報
首次將加分資格造假認定為作弊,并規定團伙作弊、通過(guò)電子設備傳送試題及答案等違規行為的處罰,考生最高將面臨?紘医逃荚3年的處罰。今年教育部修訂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,加大了對作弊行為的處理力度。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表示,依據教育部新修訂的內容,四川也完善了違規處理辦法,共有14種行為被認定為考試作弊,9種行為將被認定為考試違紀。
試卷開(kāi)封到考試結束都屬機密
從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獲悉,高考試卷在啟封前都屬于國家絕密級材料,試題答案和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也屬于絕密材料。而今年,四川特別增加了“啟封到使用完畢前屬于國家機密級材料”的規定。也就是說(shuō),在考試結束前,任何泄露考題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。
高考作弊最高禁考3年
據省教育考試院介紹,今年高考將啟用新的考試違規處理辦法,14種行為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。同時(shí),四川也加大了對作弊的處罰力度,情節特別嚴重者,從取消當年考試或錄取資格,并禁考一年,升級為除取消當年高考成績(jì)外,最高可被暫停3年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。
按照規定,有作弊行為的相關(guān)考生將受到“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、各科目成績(jì)無(wú)效”的處理,情節特別嚴重的,可同時(shí)受到“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”的處理。另外,四川的《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還規定,攜帶規定外的物品進(jìn)入考場(chǎng)或未放在指定位置,以及把草稿紙帶出考場(chǎng)等9種行為將被認定為考試違紀,取消考生該科目的考試成績(j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