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天津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: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2022-02-28 21:12:20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
2022年天津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: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1.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(shí)表現?忌趯W(xué);騿挝粦獙忌恼螒B(tài)度、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,并對其真實(shí)性負責。無(wú)就讀學(xué);蚬ぷ鲉挝坏目忌瓌t上由所屬的鄉鎮、街道辦事處鑒定,各區招辦可結合實(shí)際確定鑒定單位。鑒定內容應完整、準確地反映在考生綜合素質(zhì)評價(jià)表中。
2.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(shí)表現等證明材料的,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。
。1)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,情節嚴重的;
。2)觸犯刑法、治安管理處罰法,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、性質(zhì)惡劣,尚在處罰期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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